浙江:践行“无废理念” 助推绿色发展 高水平推进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
Date:2024/3/28 浏览人数:39

近年来,在生态环境部的正确领导下,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显著加强,污染防治成效明显,风险防控能力显著提升。浙江圆满完成禁止洋垃圾入境改革,如期实现固体废物进口清零目标。“无废城市”建设从局部试点向全国逐渐推开,成为推动五大类固废监管治理的有力抓手,“无废”理念已蔚然成风。以“危废十条”为纲目,创新推进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不断健全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体系,开展“1+6+20”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水平实现跨越式提升,打赢疫情防控涉疫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阻击战,危险废物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处置情况得到有效遏制。遵循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环境管理理念,高规格启动新污染物治理,积极参与全球履约行动。重金属、尾矿库、电子拆解污染防治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积极成效。

在生态环境部坚强领导和固体司的指导支持下,浙江省生态环境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重要窗口”的目标定位,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浙江省固废和化学品管理围绕“无废城市”建设和新污染物治理两条主线,全面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任务,形成一系列具有浙江辨识度、全国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在“无废城市”建设评估、危险废物数字化管理、小微企业收运体系建设等方面,为国家相关政策制度出台贡献了浙江经验。

引领示范,“无废城市”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2020年,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全域“无废城市”建设,11个设区市全部入列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百城名单。修订《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在全国率先将“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入选全国唯一“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改革试点省,建成“无废城市在线”数字化应用,发布全国首个“无废指数”,在全国首次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评估,“无废城市”建设浙江探索被省委改革办评为2020年改革创新优秀实践案例和2021年改革突破奖。绍兴市、杭州市分别于2020年、2023年两次承办全国“无废城市”建设现场会,浙江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得到充分肯定。2023年,浙江紧抓杭州亚运会契机,积极打造亚运会历史上首个“无废”盛会,亚运期间,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等权威媒体刊发“无废亚运”报道16篇,受众超1000万人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国际电视台、新加坡《联合早报》《海峡时报》、韩国《京畿日报》、马来西亚《东方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无废亚运”成功出圈。浙江坚持以点带面、共建共享,建成“无废城市细胞”1.43万个,占全国50%以上,遴选并公布172022年度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最佳实践案例和123个百优“无废城市细胞”,“无废城市”全民共建良好氛围初步形成。

守正创新,危险废物监管取得突出成绩

会同发改、经信等部门印发《浙江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2-2025年)》《浙江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3-2030年)》,组织各设区市定期制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方案,截至2023年底,全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超过1200万吨/年(不含收集能力和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达到492/天,设区市主要类别危险废物实现产处平衡,成功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实施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改革,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通则》,开展经营单位“分级评价”,推动行业“提档升级”。建成“危险废物在线”数字化应用,打通交通运输等部门业务系统,重点企业全面应用“浙固码”、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推动危险废物全过程闭环监管。在全国率先建成全域覆盖的小微产废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破解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难题,推动处置成本下降20%、处置周期缩短50%,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三提升”,有关做法获得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针对浙江省产废量大、土地资源稀缺省情,在全国率先启动危险废物“趋零填埋”,2021-2023年,危险废物填埋比下降了4.6个百分点(16.1%-11.5%),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在全国率先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探索实践,仅2023年新建成“点对点”项目11个,累计达到16个,综合利用危险废物10.57万吨,节约企业成本2.05亿元。

稳中求进,新污染物治理实现顺利开局

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目标和各项保障措施,提出了5方面11项重点任务,重点推进“135”工程。“1”是建设1个数字化应用场景,3是提升监测、评估、治理等3个能力,5是在杭州等5个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联合省科技厅在全省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中遴选一批业务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学术作风硬的专家,成立浙江省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为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提供准确、前瞻、及时的咨询建议与技术支撑。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开展多轮培训,高质量完成首轮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生产和使用企业累计填报8000多家,初步形成全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基本信息数据库。入选新污染物环境监测试点省份,印发《浙江省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方案》,在重点行业、典型园区开展新污染物排放调查监测试点,评估国控断面、饮用水源地新污染物浓度水平。开展第三次海洋基线调查项目入海排污口和入海河流全氟化合物(PFASs)、抗生素等12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监测。在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等5市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绍兴市申报国家试点。以绍兴为试点,建设新污染物治理数字化应用,贯通新污染物产生、废弃、排放全过程,提升新污染物数字化监管能力。

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

下一步,浙江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的新定位新使命,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努力开创固废与化学品管理新局面。

一是“拉高标线”,打造“无废城市”建设新品牌。联合杭州市人民政府于2024330日举办浙江省“国际无废日”主题活动,发布首个无废赛事指南,打造后亚运时代浙江“无废城市”建设金名片。开展“无废集团”和“无废商业街区(商圈)”培育,打造“无废城市”建设展示窗口,促进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化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数字化改革试点,完善“天眼清废”模块,建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固体废物非法露天堆放问题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总结2020年以来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经验,召开全省“无废城市”建设现场推进会,全面部署新阶段高标准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是“守牢底线”,推进固废监管能力实现新提升。继续实施危险废物“趋零填埋”攻坚,到2025年危险废物填埋率控制在5%以内,谋划“十五五”期间“趋零填埋”工作。实施新一轮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强化评估结果应用,结合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优化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布局,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提档升级”完成率达到90%以上。组织开展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提升尾矿库治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水平。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修编,提升拆解能力,优化拆解企业布局。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行动,完成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行动。

三是“开拓新线”,推动新污染物治理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完善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探索将新污染物监管纳入跨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和抽查计划,推进联合执法监管、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化学物质统计调查和履约统计调查,开展加密监测,动态更新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和重点源清单,推动清单内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严格管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指导杭州等5个市继续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建设,重点支持绍兴市先行先试,努力探索成熟适用的监管和治理模式。充分发挥新污染物治理专家委员会作用,在新污染物治理制度建设、科技创新、资源配置等方面谋好“新篇章”。

 

(文章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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